項目所在地:廣東省
一、更正內容
原公告名稱:某單位惠州文化氛圍制作項目招標公告(****)
現公告名稱更改為:某單位惠州文化氛圍制作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原公告內容:項目名稱:某單位惠州文化氛圍制作項目
現公告內容更改為:項目名稱:某單位惠州文化氛圍制作項目(第二次)
二、其他補充事項
申領談判文件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軍隊單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授權代表身份證和授權代表在報價前4個月內(不含報價當月)連續(xù)3個月由報價供應商繳納社保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4.非外資獨資企業(yè)或控股企業(yè)的書面聲明(事業(yè)單位、軍隊單位不需要提供);
5.報價供應商主要股東或出資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條第(四)項明確的違法失信名單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