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持有合肥東誠置業(yè)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公告
項目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持有合肥東誠置業(yè)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萬元) | 10172.05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3000 | |||||||||||
公告起始時間 | ****9:00 | 公告截止時間 | ****17:00 | |||||||||||||
網絡連續(xù)競價自由報價期 | 網絡連續(xù)競價自由報價期:****9:00始至****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 | |||||||||||||||
標的企業(yè)所在地區(qū) | 合肥市 | 標的企業(yè)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
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 |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聯(lián)系方式:****、**** |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項目轉讓方擬轉讓持有的標的企業(yè)產權,并委托點擊登錄查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有權部門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均真實、完整、準確、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本項目轉讓底價已充分考慮評估基準日至掛牌日的期間損益。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轉讓方簡介 | ||||||||||||||||
轉讓方名稱 | ||||||||||||||||
注冊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 | 公司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
持有產(股)權 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三、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合肥東誠置業(yè)有限公司 | ||||||||||||||
經營范圍 | 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fā)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一般項目:商業(yè)綜合體管理服務;土地使用權租賃;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物業(yè)管理;酒店管理(除許可業(yè)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guī)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 |||||||||||||||
注冊地 (地址) | 合肥市**** | 法定代表人 | 魯永久 | |||||||||||||
成立時間 | **** | 注冊資本 | 壹億圓整 | |||||||||||||
公司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MAEABKG083 | |||||||||||||
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投資金額 | 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 | ||||||||||||
1 | 100% | 是 | ||||||||||||||
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合肥東誠置業(yè)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報告期:標的企業(yè)成立時間至****) | |||||||||||||||
營業(yè)收入(元) | 營業(yè)利潤(元) | 凈利潤(元) | ||||||||||||||
/ | -342,049.34 | -342,049.34 | ||||||||||||||
資產總計(元) | 負債總計(元) | 所有者權益(元) | ||||||||||||||
100,030,031.41 | 372,080.75 | 99,657,950.66 | ||||||||||||||
財務審計機構 | 安徽欣思陸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 |||||||||||||||
審計報告字號 | 欣思陸會審字[2025]第026號 | 財務審計截止日 | ****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yè)財務報表(報告期:2025年8月) | ||||||||||||||||
本期營業(yè)收入(元) | 本期營業(yè)利潤(元) | 本期凈利潤(元) | ||||||||||||||
/ | 24,209.24 | 24,209.24 | ||||||||||||||
資產總計(元) | 負債總計(元) | 所有者權益(元) | ||||||||||||||
99,659,587.32 | 4,047.85 | 99,655,539.47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安徽開誠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 ||||||||||||||
評估報告字號 | 皖開誠評報字(2025)第03950號 | 評估基準日 | **** | |||||||||||||
備案機構 | 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 備案日期 | **** | |||||||||||||
項目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
流動資產 | 10,003.00 | 10,016.40 | ||||||||||||||
固定資產 | / | / | ||||||||||||||
無形資產 | / | / | ||||||||||||||
其他資產 | / | / | ||||||||||||||
資產總計 | 10,003.00 | 10,016.40 | ||||||||||||||
流動負債 | 37.21 | 37.21 | ||||||||||||||
負債總計 | 37.21 | 37.21 | ||||||||||||||
凈資產 | 9,965.80 | 9,979.19 | ||||||||||||||
轉讓標的 對應評估值 | 9,979.19萬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詳見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 |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無 |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無 | |||||||||||||||
四、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 ||||||||||||||||
決策機構 | 點擊登錄查看、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 |||||||||||||||
決策文號 | 點擊登錄查看第一屆董事會2025第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2025年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 |||||||||||||||
批準機構 | 合肥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 | 關于軌道集團公開轉讓合肥東誠置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股權的批復 | |||||||||||||||
五、意向受讓方資格條件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 注: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自身的受讓股東身份確認和股份過戶等所需的一切資格條件和手續(xù),若因意向受讓方的資格和受讓條件不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及有權部門批準而導致無法過戶,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 ||||||||||||||||
六、交易條件 | ||||||||||||||||
價款支付方式 | 受讓方須按以下任一方式支付交易價款,具體要求如下: 一次性付款:受讓方須自《產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戶名:點擊登錄查看;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賬號:****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分期付款:受讓方須自《產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戶名:點擊登錄查看;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賬號:****98682)付清首付款不低于總價款的50%,余款自《產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受讓方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除首付款以外的未付款項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足額擔保(如銀行保函、第三人保證等,最終以轉讓方認可的方式為準),并按同期同檔次人民幣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合同簽訂當月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向轉讓方支付自應付首付款截止之日起至剩余全部轉讓價款實際支付完畢之日止的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 |||||||||||||||
對轉讓標的企業(yè)職工有無繼續(xù)聘用要求 | 無 | |||||||||||||||
對轉讓標的企業(yè)存續(xù)發(fā)展方面有無要求 |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受讓方須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地瑤海經營【2024】191號)《瑤海區(qū)**** |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有無要求 |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受讓方須承諾對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地瑤海經營【2024】191號)《瑤海區(qū)****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充分關注、調查、研究與本次產權轉讓標的相關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可能對標的企業(yè)資產及經營管理可能造成的影響。 2.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的,承諾已根據己方公司章程規(guī)定做出關于同意受讓的批準或決議;意向受讓方是國有企業(yè)的,承諾已經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或投資主體同意本次受讓。 3.意向受讓方對轉讓公告及所附《產權轉讓合同》的所有條款均全部接受,受讓方應自《成交確認書》發(fā)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轉讓合同》。逾期不與轉讓方簽訂轉讓合同的,轉讓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4.自評估基準日起至標的企業(yè)股權變更登記日期間,標的企業(yè)發(fā)生的經營損益由受讓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擔或享有,交易雙方不再進行期間損益審計。 5.轉讓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按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 6.成交后,交易雙方不得在《產權轉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約定股權回購、利益補償等內容,不得以標的企業(yè)審計、評估基準日起至標的企業(yè)股權變更登記日期間發(fā)生的經營損益對產權轉讓公告約定的交易條件以及成交價格進行調整。 7.本次轉讓行為如導致轉讓方失去標的企業(yè)實際控制權的,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繼續(xù)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8.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本公告附件《產權轉讓合同》。 | |||||||||||||||
七、交易方式 | ||||||||||||||||
1.本項目如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將采取網絡連續(xù)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 2.本項目如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則按轉讓底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成交價格,協(xié)議成交。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tǒng)故障或競價系統(tǒng)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轉讓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 ||||||||||||||||
八、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市場主體庫登記 | 符合本項目對意向受讓方的資格要求,并完成市場主體庫登記注冊的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fā)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下方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統(tǒng)一認證中心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s:****)“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 |||||||||||||||
項目登記 | 1.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頁面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 2.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交易保證金交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交納交易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交易保證金交納 | 1.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xiàn)金匯款方式交納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賬戶信息如下:
2.交易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須登錄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tài)。若刷新后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電話(****)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交易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tǒng)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交易保證金數額不足、交易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賬、現(xiàn)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點擊登錄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交易保證金狀態(tài)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才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tǒng)”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guī)則詳見《網絡連續(xù)競價須知》(本公告上傳附件1)。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10萬元或其整數倍。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tǒng),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注:1.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交易保證金交納手續(xù),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xù)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點擊登錄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本公告上傳附件2)。 2.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股權轉讓活動。 | ||||||||||||||||
九、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1.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點擊登錄查看將在網站上發(fā)布結果公告。 2.結果公告發(fā)布后,點擊登錄查看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fā)出即視為送達;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領取成交確認書。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部分轉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結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點擊登錄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轉讓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產權轉讓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點擊登錄查看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攜帶授權委托書)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同時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的收取 | 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標的成交價在100萬元及以下的,收取額為5000元;超過1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4‰;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為3‰;超過5000萬元至50000萬元的部分,為1.5‰;超過50000萬元的部分,為1‰。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交易服務費按標的成交價的1.8‰標準收取,不少于5000元。 | |||||||||||||||
十、特別說明 | ||||||||||||||||
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點擊登錄查看項目負責人處查閱轉讓方向點擊登錄查看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點擊登錄查看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點擊登錄查看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點擊登錄查看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fā)布(網址:https:****),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點擊登錄查看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點擊登錄查看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和遞交資格審查材料時間,并在網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 ||||||||||||||||
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胡工,聯(lián)系電話:****。 | |||||||||||||||
主體庫登記 | 聯(lián)系電話:****轉6-1 | |||||||||||||||
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王工,聯(lián)系電話:****、****(合肥市**** | |||||||||||||||
技術支持 | 聯(lián)系電話:****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轉讓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轉讓方和點擊登錄查看。 |
附件:
產權轉讓合同
甲方(轉讓方):點擊登錄查看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MA8P8UQ056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法定代表人:張愛民
聯(lián)系人:姓名*,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4dccd****c8149f7d2868a691c*
乙方(受讓方):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人:姓名*,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郵箱*:
第一條 定義及解釋
1.1 詞語定義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標的公司”,指合肥東誠置業(yè)有限公司。
(2)“股權”,指甲方依法持有的合肥東誠置業(yè)有限公司100%股權。
(3)“土地出讓合同”,指甲方、標的公司與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合肥市瑤海區(qū)人民政府等政府部門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瑤海區(qū)YH202411地塊補充合同(一)》《瑤海區(qū)YH202411地塊補充合同(二)》及其附件。
(4)“交割日”,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交割完成之日。
(5)“過渡期”指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間。
(6)“相關方”,指與本合同項下各方存在控制、被控制或重大影響關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1.2 解釋原則
(1)本合同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所設,不影響合同條款的解釋。若本合同存在歧義,雙方應以有利于實現(xiàn)真實意思表示和合同目的為解釋原則。
(2)本合同所稱“包括”等表述,不應被理解為僅限于所列舉事項。
第二條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及股權結構
2.1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1)甲方持有的標的公司100%股權,該股權對應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及相關情況詳見該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及安徽開誠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皖開誠評報字(2025)第03950號《資產評估報告》。本次轉讓涉及的全部股權均為甲方合法持有,且權屬清晰。
(2)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標的公司100%股權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股權。
2.2 股權結構
(1)在本次轉讓前,甲方持有標的公司100%股權。
(2)本次轉讓完成后,乙方將持有標的公司100%股權,甲方不再持有標的公司任何股權或權益。
2.3 權利完整性
甲方保證其轉讓的股權不存在質押、凍結、權屬爭議或任何第三方權利限制,亦未設定任何其他權利負擔。
第三條 產權轉讓方式
轉讓標的已于****經點擊登錄查看公開發(fā)布產權轉讓公告,采用網絡競價方式,最終確定由乙方受讓該轉讓標的。
第四條 標的企業(yè)職工續(xù)聘事宜及相關安排
無
第五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5.1 轉讓價格
本次股權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5.2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或:
分期支付:乙方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收款單位:點擊登錄查看;開戶銀行:光大銀行阜南路支行;賬號****98682)付清首期付款不低于總價款的50%,余款自《產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乙方須對除首付款以外的未付款項提供甲方認可的合法有效足額擔保,并按同期同檔次人民幣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合同簽訂當月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向甲方支付自應付首付款截止之日起至剩余全部轉讓價款實際支付完畢之日止的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5.3采取分期付款的,對乙方除第一期以外的其他款項,乙方須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合法有效足額擔保,如銀行保函、第三人保證等,最終以甲方認可的方式為準。
5.4 資金來源
乙方應保證其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為合法自有資金,不存在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的情形。如因乙方資金來源不合規(guī)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被認定無效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5 稅費承擔
(1)因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產生的相關稅費,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主管機關另有強制性規(guī)定外,甲乙雙方按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
(2)若因一方原因導致另一方承擔本應由對方承擔的稅費,該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交割條件及交割安排
6.1 交割先決條件
本合同的交割以以下事項全部完成為前提: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
(2)乙方已交清所有款項。
6.2 交割日
交割日為乙方付清全部股權轉讓價款本息之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該日雙方提交工商變更資料、文件。
6.3 交割事項
(1)甲方應于交割日將標的公司相關證照、印章、賬冊、合同、檔案等資料完整、真實、無遺漏地移交給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
(2)雙方應共同協(xié)作,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xù),自完成工商變更之日起,標的公司的全部經營管理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標的公司的債權、債務及權利義務承擔
7.1 債權債務歸屬
(1)標的公司為履行土地出讓合同及項目開發(fā)所簽訂并履行的合同,以及形成的全部債權、債務及或有負債,均由標的公司依法獨立享有和承擔。
(2)乙方應督促標的公司依法履行其應盡的各項合同義務和法定義務,不得以股權轉讓為由拒絕配合債權債務的處理。
7.2 甲方保證
(1)對轉讓標的企業(yè)擁有合法、有效的處置權。
(2)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真實、有效。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7.3 乙方承諾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并自交割日起,獨立承擔標的公司股東的一切經營管理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與土地出讓、開發(fā)建設、稅務、勞動用工等相關的全部權利義務。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對標的公司應盡的法律責任。
(3)合同生效后標的企業(yè)不再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名稱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再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7.4乙方的特別承諾:
(1)督促標的公司,持續(xù)圍繞公司現(xiàn)有業(yè)務,按已簽訂的瑤海區(qū)****
(2)本合同生效后,標的公司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已產生未支付的合同費用,詳見附件1),仍由標的公司履行;乙方雖無直接履行合同的義務,但對標的公司已簽訂合同,負有督促其履行的義務,并依法享有對標的公司的股東權益。如因標的公司未履約而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標的公司、乙方須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土地出讓合同責任及連帶責任排除
8.1 土地出讓合同責任承擔原則
(1)標的公司為土地出讓合同的唯一權利義務主體,應獨立承擔土地出讓合同項下的所有責任與義務。
(2)甲方不因本次股權轉讓而對土地出讓合同項下的任何債務或違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強制性規(guī)定或土地出讓合同另有明確約定的除外。
8.2 連帶責任排除
(1)甲方不對土地出讓合同項下的任何違約、損害賠償、行政處罰、補償、補繳、追繳等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2)根據土地出讓合同“若標的公司不能履行合同、甲方須承擔連帶責任”的約定,如因標的公司違反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甲方承擔責任后有權向乙方、標的公司追償。
8.3 標的公司獨立性聲明
(1)甲方和乙方均聲明,標的公司為依法設立的獨立法人,其經營活動及債權債務由其獨立承擔,甲方與乙方均不因持股、轉讓行為對標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應督促標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土地出讓合同履行全部義務;如因標的公司未履行出讓合同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的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陳述與保證
9.1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保證其為標的公司合法股東,有權處分本次轉讓股權,并已依法履行了全部內部決策程序及取得相關批準。甲方進一步保證,截至交割日,標的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債權、債務、對外擔保事項,亦未為標的公司或其關聯(lián)方提供任何擔保、質押、抵押,或有負債已如實披露。甲方承諾本合同簽署及履行未違反任何法律法規(guī)、合同、章程或其他約束性文件。
9.2 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為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乙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合規(guī),不存在洗錢、挪用、違法融資等情形。乙方承諾按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并配合辦理全部交割手續(xù)。
9.3 共同陳述
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所提交的全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不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或誤導性陳述。
如因一方違反上述陳述與保證,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及為實現(xiàn)權利所支出的全部費用(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 權利與義務的轉移及后續(xù)配合
10.1 權利義務轉移
自交割日零時起,甲方在標的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東權利及相關義務,自動轉移至乙方,甲方不再享有或承擔任何與標的公司相關的權利義務。
10.2 后續(xù)配合
甲方應在交割后合理期限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與本次轉讓相關的全部后續(xù)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稅務、銀行、土地、規(guī)劃等事項。如因歷史遺留事項需甲方出具說明、配合調查、提供材料等,甲方應配合。乙方在該地塊后續(xù)開發(fā)過程中涉及與地鐵地下銜接相關事宜,甲方在權限范圍內可按相關流程配合溝通。
10.3 乙方義務
乙方應妥善管理標的公司資產,依法合規(guī)經營,不得損害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權益。
10.4 信息保留
甲方應在交割時向乙方完整移交標的公司全部檔案、資料、合同、賬冊等文件。
第十一條 過渡期管理及期間損益
11.1 過渡期管理
(1)在過渡期內,甲方應保持標的公司正常經營,不得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不得惡意處分標的公司資產或設定權利負擔。
(2)過渡期內,甲方如發(fā)現(xiàn)標的公司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重大事項(如重大訴訟、資產變動、對外擔保等),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損失擴大。
11.2 期間損益
(1)自評估基準日起至標的企業(yè)股權變更登記日期間,標的企業(yè)發(fā)生的經營損益、虧損、資產增減等由乙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擔或享有,交易雙方不再進行期間損益審計。
(2)乙方可在過渡期內派員了解標的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情況,以便了解公司經營狀況。
第十二條 標的公司歷史及潛在事項的處理
12.1 歷史事項歸屬
交割日前因標的公司經營、管理、合同、稅務、勞動、環(huán)境等方面產生的法律責任、行政處罰、稅費補繳、賠償、糾紛等,由甲方督促標的公司負責處理并由標的公司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2.2訴訟及爭議處理
交割日前已發(fā)生或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行政調查等,由甲方督促標的公司負責繼續(xù)處理。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3.1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任何一方未取得必要的批準或備案,本合同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13.2 解除情形
(1)合同生效后,因法律法規(guī)或主管部門政策調整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
(2)一方嚴重違約且在合理期限內未予以糾正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
(3)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書面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后,已履行部分不受影響,未履行部分終止,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保密義務
14.1 保密范圍
雙方應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獲悉的對方商業(yè)秘密、經營信息、財務資料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4.2 保密期限
保密義務自合同簽署之日起生效,持續(xù)至相關信息依法公開或對方書面同意披露之日止。
14.3 例外情形
如因法律法規(guī)、行政機關要求披露的,披露方應提前通知對方,采取合理措施減小對對方的不利影響。
14.4 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義務的,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間接損失及實現(xiàn)權利的合理費用。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及違約處理
15.1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及實現(xiàn)權利的合理費用。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價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可從交易保證金中扣除。逾期支付超過9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另按轉讓總價款的10%計算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另行賠償。
(3)因一方原因導致交割無法完成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
15.2違約處理程序
違約方應自收到對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予以糾正并承擔違約責任。若未能在期限內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追償損失等措施。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16.1 協(xié)商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解釋、變更、解除等引發(fā)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
16.2訴訟
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6.3 爭議期間履約
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因爭議導致的相關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七條 通知與送達
17.1 通知方式
本合同項下所有通知、文件、函件等,均應以書面形式通過專人遞送、快遞、電子郵件,向本合同首部的聯(lián)系人送達。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等送達信息的,應提前五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送達,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擔。
17.2 送達時間
以專人遞送、快遞方式寄送的,以對方簽收之日為送達日。以電子郵件送達的,以發(fā)出之日為送達日。
17.3 法律效力
通知送達后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應當予以履行。因一方拖延簽收或未及時通知變更送達信息導致的法律后果,由該方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18.1 附件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合同、相關批復、評估報告、決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若因法律法規(guī)變更導致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補充
19.1 變更程序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名蓋章后方為有效。
19.2 補充合同效力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的生效條件與本合同一致。
第二十條 附件及其法律效力
20.1附件
(1)標的公司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清單
20.2 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內容與本合同正文不一致時,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本頁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標的公司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清單
序號 | 合同名稱 | 合同類型 | 合同金額 | 已發(fā)生產值 | 已支付金額(萬元) |
1 | 合肥軌道瑤海區(qū)**** | 勘察設計類 | 710.00 | 71.00 | - |
2 | 合肥市**** | 咨詢服務類 | 62.68 | 0.09 | - |
3 | 合肥市軌道交通TOD項目零星工程YH202411地塊合同補充協(xié)議(一) | 土建工程類 | 47.18 | 47.18 | 33.84 |
4 | 合肥市**** | 咨詢服務類 | 1.11 | 1.11 | - |
5 | 合肥東誠置業(yè)有限公司專項審計服務 | 咨詢服務類 | 0.66 | 0.66 | 0.66 |
6 | 站前路TOD項目產品定位咨詢服務 | 服務類 | 4.60 | 4.60 | - |
備注:已發(fā)生產值指按合同相關付款節(jié)點完成確認金額,所有合同清單為截止8月31日前。
信息來源:https:****/jyxx/002003/****/****/61d2301d-7579-4db5-b954-bc915d1761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