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張某某
被申請人:豐寧滿族自治縣****
法定代表人:于海軍,鎮(zhèn)長
委托代理人:趙思武,政法書記
張某某請求責令豐寧滿族自治縣****
申請人請求: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魚兒山鎮(zhèn)政府履行責令雙井子村公開村務法定職責。
申請人稱:
申請人于****通過郵寄方式要求被申請人履行如下法定職責,事實和理由如下:
張某某系雙井子村村民,對涉及村民利益的村集體土地臨時占地及出租土地的相關信息事項(土地位置、面積、用途、使用期限、審批程序、補償協(xié)議、收益分配等內容)存有疑問,為保障自身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申請人于****,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以書面方式通過中國郵政向雙井子村委會郵寄了村務公開申請書,請求雙井子村委會公開下列信息:
1、豐寧滿族自治縣啟潤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信用代碼:****MA0GBFF322(出租給該公司建光伏電場項目用地及臨時用地相關信息);
2、豐寧滿族自治縣潤達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信用代碼:****MA7BFEC819 (出租給該公司建光伏電場項目用地及臨時用地相關信息);
3、大唐河北豐寧大河西光儲氫一體化示范項目,批準文號:冀政轉征函(2024)178號(該項目臨時用地相關信息)
4、潤電(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萬千瓦風電項目,文號:冀政轉征函(2024)184號(該項目臨時用地相關信息);
5、大唐豐寧魚兒山風電場項目,批準文號:冀政轉征函(2024)177號(該項目臨時用地相關信息);
6、豐寧大河西二期風電場項目,編號**** 承審批核實字(2020)17號(該項目臨時用地相關信息);
7、其他風電、光伏、電力等相關項目線路直埋及鐵塔用地租賃及補償信息。
申請公開的具體內容:1、出租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期限、審批程序、補償協(xié)議及金額;2、臨時用地的位置、面積、用途及使用期限;3、臨時用地審批的相關文件(如用地協(xié)議、政府批文、備案等);4、土地補償或租賃費用的金額、支付方、分配方案及憑證;5、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關于該用地事項的討論記錄及表決結果;6、臨時用地期滿后的土地恢復或后續(xù)處理方案;7、其他租賃與臨時用地相關的財務收支明細。
然而雙井子村委會在****簽收,直到2025年4月22號未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復。申請人認為村委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關于村務公開的規(guī)定,侵犯了申請人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
鑒于村委會拒不履行村務公開的法定義務,申請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村民有權向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縣****
但截至申請人提起本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距離被申請人收到《村務公開監(jiān)督申請書》已過去(63)日,遠超法定的處理期限(60日)。在此期間,被申請人既未對申請人反映的問題進行任何調查核實,也未責令村委會公開信息,被申請人完全未履行其法定職責,構成行政不作為。
被申請人的不作為行為,導致申請人依法申請村務公開、請求政府監(jiān)督的合法權利無法實現(xiàn),村委會違法不公開村務的行為得不到糾正,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關于行政機關應積極履行法定職責的規(guī)定。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督促被申請人依法行政,申請人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向貴府提起行政復議,請求貴府依法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申請人提交證據(jù)、材料:
1、村務公開申請書郵寄記錄1份,1頁;
2、村務公開監(jiān)督申請書及郵寄記錄各1份,共3頁。
被申請人答復稱:
一、答復人已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之規(guī)定,責令豐寧滿族自治縣****
首先,我鎮(zhèn)于****收到張某某反映,反映內容為張某某于****向我鎮(zhèn)郵寄遞交的關于督促雙井子村委會公開涉及在雙井子村實施的風電、光伏、電力相關項目的共7條相關信息的事項尚無回復(見附件1,張某某《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我鎮(zhèn)盡快辦結。收到此反饋后我鎮(zhèn)立即查看收到信函,發(fā)現(xiàn)并未收到相關文件,經與張某某和本鎮(zhèn)郵局溝通后,發(fā)現(xiàn)為本鎮(zhèn)郵局****收到此文件后直接代簽,與報刊一起投遞,并未單獨說明有信函寄到。我鎮(zhèn)于****正式簽批辦理此信件,經與雙井子村民委員會核實,村一級掌握的并且符合公開相關規(guī)定的張某某要求公開的幾項合同及協(xié)議已經于****上傳至河北省村級事務公開平臺,并已經將具體情況告知張某某本人(見附件2,河北省村務公開平臺截圖)。
其次,答辯人在口頭督促雙井子村民委員會進行村務公開的同時,針對申請人張某某的《村務公開監(jiān)督申請書》,于****向豐寧滿族自治縣****
二、答辯人履行法定職責的法定期限尚未屆滿,申請人張某某行使權利的期限還未開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期限為兩個月,即使按照郵局代簽日期****起算,答辯人履行法定職責期限屆滿的日期為****,故申請人張某某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最早提起行政復議的時間應是****,而申請人張某某提起行政復議的受理時間是****,至目前為止還在答辯人履行法定職責的期限之內。
綜上所述,無論從答辯人已經依法履行了法定職責,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期限,均應駁回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被申請人提交證據(jù)材料:
1、張某某給雙井子村的村務信息公開申請書1份,2頁;
2、河北省村務公開平臺截圖1份,1頁;
3、魚兒山鎮(zhèn)政府督辦函1份,1頁;
4、魚兒山鎮(zhèn)政府督促雙井子村公開村務回復1份,1頁。
5、雙井子村說明1份,郵寄記錄2份,共3頁。
經審理查明:
****,雙井子村收到張某某郵寄提交的村務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公開集體土地臨時用地及出租用地等方面的7項村務信息。
****,魚兒山鎮(zhèn)政府收到張某某郵寄提交的村務公開監(jiān)督申請書,要求鎮(zhèn)政府對雙井子村未及時公開其要求公開的村務信息進行責令公開。
****,魚兒山鎮(zhèn)政府作出督辦函,要求雙井子村根據(jù)張某某申請公開事項逐項準備材料并進行回復。
****,張某某認為魚兒山鎮(zhèn)政府未全面履行責令雙井子村公開村務信息法定職責申請行政復議。
****,雙井子村向張某某郵寄潤電30萬千瓦風電工程施工占地補償協(xié)議等5份協(xié)議、1份答復意見。
****,魚兒山鎮(zhèn)政府作出關于督促雙井子村民委員會履行村務公開程序的回復,告知張某某已責令雙井子村對其要求的村務信息進行準備并郵寄。
****,雙井子村再次向張某某郵寄1份豐寧豐晟100MW農光互補項目送出線路工程土地補償協(xié)議、1份答復意見。
****,復議機關工作人員聽取張某某意見,其承認收到了雙井子村郵寄的材料,但和其要求公開的村務信息相比,數(shù)量和內容仍有差距。
認定以上事實的證據(jù)材料:村務公開申請書郵寄記錄、村務公開監(jiān)督申請書及郵寄記錄、魚兒山鎮(zhèn)政府督辦函、魚兒山鎮(zhèn)政府督促雙井子村公開村務回復、雙井子村說明及郵寄記錄。
本機關認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之規(guī)定,魚兒山鎮(zhèn)政府負有依張某某的申請對其反映的事項進行調查核實以及責令雙井子村公布相關村務的法定職責。魚兒山鎮(zhèn)政府在履行責令職責時,不應僅限于作出并送達督辦函,還應限定公開的合理期限并應跟進監(jiān)督雙井子村對督辦函的執(zhí)行情況,以實現(xiàn)公開的結果。雙井子村雖在鎮(zhèn)政府督辦下向張某某郵寄了部分協(xié)議書、答復意見等材料,但體現(xiàn)不出是按照張某某的公開申請逐項公開或說明情況,魚兒山鎮(zhèn)政府亦未對雙井子村執(zhí)行督辦函情況進行核實,其履責行為未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責令”程度,缺乏約束力和執(zhí)行力。此類案件中行政機關不僅應當及時履責,還應當全面履責并要實現(xiàn)履責的目的。雖然履責期限不明確的行政行為通常以60日作為期限,但綜合本案情況來看,在行政復議案件辦理過程中,魚兒山鎮(zhèn)政府依然有履行責令職責的時間條件,但雙井子村公開村務信息情況仍不理想,如僅以張某某未到申請行政復議期限為由先駁回其申請,待到期后再重新受理其申請只會導致行政復議、行政責令程序空轉,徒增行政成本。本案中,魚兒山鎮(zhèn)政府雖已按法律規(guī)定向雙井子村發(fā)出督辦函,但未限定公開的合理期限也未對最終公開情況進行監(jiān)督核實,因此其并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應繼續(xù)履行責令之責。
本機關復議決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作出復議決定如下:
責令被申請人豐寧滿族自治縣****于60日內責令雙井子村對申請人張某某限期公開相關村務信息。
如對本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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