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交納405萬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2、 如信息披露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征集到一個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可以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向點擊登錄查看提交退還交易保證金的申請,點擊登錄查看將在收到退還交易保證金的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全部扣除,用于對相關方的經濟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相關方可繼續(xù)追償: (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程序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交易條件的。 4、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 (1)本方同意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本方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備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債務償還協(xié)議》《以物抵債協(xié)議》等,本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本方發(fā)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為本方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本方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本方承擔全部責任與損失。 (2)本方如成為受讓方,同意并認可標的企業(yè)與轉讓方簽署的《債務償還協(xié)議》《以物抵債協(xié)議》,并配合標的企業(yè)繼續(xù)履行《債務償還協(xié)議》《以物抵債協(xié)議》的有關約定。 (3)本方同意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4)本方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納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基礎服務費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5)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