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招標編號:****)
一、內容:
各潛在投標人:
新田縣****
題問 1: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發(fā)布的 24 年新省級工地名稱為《2024 年度建筑施工安全 質量標準化考評優(yōu)良工地名單》,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招標評標 暫行辦法》的通知(湘建監(jiān)督〔2024〕34 號)中提到的省級工地名稱為《湖南省建筑施工 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項目考評優(yōu)良工地》,請問住建廳發(fā)布的 24 年省級工地是否全部予以認 可?
回復:省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度項目考評優(yōu)良工地指標均予以加分。
題問 2:技術方案評審辦法中“其他”項分值為 8 分,評審標準為招標人根據(jù)項目實際提出 的其他合理要求,招標人并未明確其他合理要求,請問“其他”項是否不需要編制內容?回復:該分值更正為均按滿分計取。投標人可不編制內容。
提問 3:招標文件第 14 頁“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2.4”中指出“投標總價最高投標限價:人 民幣 9127.77 萬元;其中工程建設費為 8631.55 萬元、設計費為 98.05 萬元、預備費 398.17 萬元?!?而招標文件第 135 頁“1.投標報價匯總表”中需填寫“一 工程費”、“二 工程總 承包其他費”、“三 暫列金額”、“1 建筑安裝工程費”、“2 設備購置費”、“1.1 總價部 分”、“1.2 單價部分”、“1.3 暫估價部分”、“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項目費”;此“1.投 標報價匯總表”中,需填報的以上內容與最高投標限價包含的內容不一致,投標報價時,投 標人無法填報,請招標人修改此匯總表。
回復:該項目各投標人報總價包含工程建設費、設計費、預備費即可,請自行修改調整此表,其它內容無需填報。
二、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新田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三、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府前大道人防大樓二樓 聯(lián) 系 人:黃偉波、劉治國
電 話:****
電子郵件:/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 聯(lián) 系 人: 唐麗、于慧、蔣小友
電 話: ****(經本人同意公開)
電子郵件: /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