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中旗2025年農村牧區(qū)****
招標編號:****
1. 招標條件
烏拉特中旗2025年農村牧區(qū)****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代理為點擊登錄查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招標概況:
2.1.1臨時道路修建、養(yǎng)護與拆除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2 計劃工期:
2.2.1施工工期:9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計劃完工日期為****;缺陷責任期1年,保修期2年。(具體工期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土建施工劃分1個合同標段,招標范圍為全線的路基、路面、橋涵、排水及防護、路線交叉、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的施工的實施、完成缺陷修復。具體劃分如下表:(具體內容及里程數以圖紙為準):
施工標段 | 項目名稱 | 施工限價(元)(含3%暫列金) |
SG-1 | 烏拉特中旗2025年農村牧區(qū)**** 處置工程 | ****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并具備以下資格:
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路基、路面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施工二類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養(yǎng)護工程路基路面養(yǎng)護乙級及以上資質和交通安全設施養(yǎng)護資質;
②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③近5年內(****至投標截止時間,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公路工程或公路養(yǎng)護工程的施工并通過交工驗收或竣工驗收。
若投標人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時,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
資格審查條件詳見公告及招標文件。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凡被交通運輸部或內蒙古自治區(qū)****
3.5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7 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本項目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投標人出具的2022年8月至今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均無行賄犯罪行為的承諾書原件彩色復印件或彩色掃描件為準,不得參加投標。
3.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辦法》、《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工作細則》和《內蒙古自治區(qū)****
4. 評標辦法
4.1本項目招標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形式的“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對通過形式與響應性評審及資格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進行技術評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序,選擇前3名參與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評審,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4.2本項目評標辦法詳見公告及招標文件。。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與的潛在投標人,請登錄《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 (https:**** CA 證書。
2.完成信息入庫的潛在投標人請于****至****,請登錄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項目交易系統(新系統)(投標人報名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辦理網上投標登記手續(xù)并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不見面開標),相關事宜詳見操作手冊,技術支持電話: ****),逾期將無法下載。
3.潛在投標人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起,應隨時登錄《內蒙古自治區(qū)工程項目交易系統》(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及時查看招標人關于本招標項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電子投標文件將無法上傳,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潛在投標人投標時需上傳使用CA鎖加密制作的電子投標文件,投標人未及時辦理CA鎖導致無法正常投標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招標文件價格:每套0.0元每標段。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6.1 工程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本次招標不組織統一的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6.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 8 月 28 日 09時00分,開標地點為巴彥淖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
(1)投標人應在投標登記截止時間前登錄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項目交易系統(新系統)辦理網上投標登記手續(xù),并按照交易平臺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
(2)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時,招標人在內蒙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項目交易系統中不對公告中資質、條件和能力等要求進行審核,投標人應自行確認是否滿足要求,否則出現任何后果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資格審查結論以評標委員會的審查結果為準。
(3)投標人因系統或網絡問題無法上傳電子投標文件時,請在工作時間與新點軟件公司聯系。技術支持:****;CA 鎖咨詢電話:****。
(4)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項目交易系統(新系統)遞交電子投標文件(遞交方式:詳見操作手冊),投標人報名以及投標文件上傳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開標地點為不見面開標大廳系統,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投標人須在指定的時間內解密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解密時限為 60分鐘。開標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咨詢:****。各投標人嚴格按系統要求時間解密投標文件,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生問題及時聯系招標代理公司或后臺技術人員,如超規(guī)定時間無法解密,導致無法唱標的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
6.3逾期上傳的加密版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4投標保證金形式:保函或銀行電匯,投標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為2025年 8月 28 日09時00分時前。SG-1標段投標人需提交人民幣16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nmgztb.com.cn)、內蒙古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政務網站(http:****)、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ggzyjy.nmg.gov.cn/)上同時發(fā)布。
8.監(jiān)督部門聯系方式
招標人監(jiān)督機構:烏拉特中旗交通運輸局
地 址: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zhèn)
電 話:****
郵政編碼:015300
9.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zhèn)
郵 編:015300
電 話:****
聯 系 人:點擊登錄查看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巴彥淖爾市****
郵政編碼:015000
聯 系 人:李女士
電 話:****
招標公告附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標段 | 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要求 |
SG-1 |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路基、路面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施工二類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養(yǎng)護工程路基路面養(yǎng)護乙級及以上資質和交通安全設施養(yǎng)護資質; 3、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4、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發(fā)布公路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文),對于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投標人資格審查時未列入“全國公路建設市****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標段 | 財務要求 |
SG-1 | 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標段 | 業(yè)績要求 |
SG-1 | 近5年內(****至投標截止時間,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公路工程或公路養(yǎng)護工程的施工并通過交工驗收或竣工驗收。 |
注:在對投標人進行施工業(yè)績審查時,與投標人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的業(yè)績不能作為投標人的業(yè)績。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 | 信譽要求 |
SG-1 | 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指擬委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在近三年內(截止期以投標截止月為準;若不足三年以成立年月開始計算)無行賄犯罪行為(以投標人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行為的承諾書為準)。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主要管理人員最低要求)
標段 | 人 員 | 數量 | 資 格 要 求 | 在崗要求 |
SG-1 | 項目經理 | 1 | 1、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以職稱證書為準); 2、必須在本單位工作(以社保機構出具的2024年至今連續(xù)6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或社保系統打印的本單位人員繳費明細為準); 3、持有公路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要求建造師注冊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以“全國建筑市**** 4、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行業(yè)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以“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企業(y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公共平臺查詢”(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核實的信息為準); 5、年齡60周歲以下(以身份證為準); | 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項目總工 | 1 | 1、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以職稱證書為準); 2、必須在本單位工作(以社保機構出具的2024年至今連續(xù)6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或社保系統打印的本單位人員繳費明細為準) 3、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行業(yè)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以“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企業(y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公共平臺查詢”(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核實的信息為準); 4、年齡65周歲以下(以身份證為準); |
注:根據《建市****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業(yè)單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業(yè)單位身份,實際工作單位為所在事業(yè)單位下屬企業(yè),社會保險由該事業(yè)單位繳納的;
3.屬于大專院校所屬勘察設計、工程監(jiān)理、工程造價單位聘請的本校在職教師或科研人員,社會保險由所在院校繳納的;
4.屬于軍隊自主擇業(yè)人員的;
5.因企業(yè)改制、征地拆遷等買斷社會保險的;
6.有法律法規(guī)、國家政策依據的其他情形。
評標辦法(雙信封形式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
1 | 評標 方法 |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2)在2023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 (3)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較高的優(yōu)先; (4)系統中上傳投標文件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yōu)先。 |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d. 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電匯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的實質性內容、開具保函的銀行、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授權委托書出具的日期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 款規(guī)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7)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8)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且填報的投標報價(大寫金額)與交易平臺“投標一覽表”中填寫的投標報價一致;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d.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4)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如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7)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8)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9)投標人的資格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guī)定。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2.1 |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滿分40分; (2)主要人員,滿分25分; (3)技術能力,滿分10分; (4)業(yè)績,滿分10分; (5)履約信譽,滿分15分。 | ||||||
2.2.3 |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交易平臺“投標一覽表”中填寫的報價。 | ||||||
3.2.4 |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量 |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3名通過詳細評審,當投標人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同時排名為第三名時將按照下列優(yōu)先順序擇優(yōu)選擇: 1、施工組織設計得分最高的優(yōu)先; 2、在2023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 3、系統中上傳投標文件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yōu)先。 | ||||||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
2.2.2(1) | 施工組織 設計 | 40分 | 對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總體安排 | 7分 | 對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總體安排等進行評審,較為合理、可行的得4.2分,完整、科學的得4.2~7分。 | |||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guī)劃 | 5分 | 對本項目施工組織機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進度計劃等進行評審,內容完整的得3分,內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5分。 | ||||||
項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 6分 | 對本項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的科學性、合理性,與項目實際結合的緊密程度等進行評審,內容完整的得3.6分,內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 ||||||
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4分 | 對是否滿足總工期和階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證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2.4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 ||||||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對質量、安全生產是否滿足要求、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 ||||||
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對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文明施工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 ||||||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4分 | 對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2.4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 ||||||
針對本項目建議 | 4分 | 對本項目及業(yè)主的建議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4分,內容全面、符合本項目實際的,得2.4~4分。 | ||||||
2.2.2(2) | 主要人員 | 25分 |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 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5分 | |||
項目總工任職資格與業(yè)績 | 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0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術 能力 | 10分 | 技術能力 | 10分 | 因本項目不涉及科研開發(fā)和技術創(chuàng)新,所有投標人均得滿分10分。 | ||
業(yè)績 | 10分 | 近5年完成的類似工程施工經驗 | 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0分 | ||||
履約 信譽 | 15分 | 履約信譽 | 15分 | 滿足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1.4.4條規(guī)定及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的,得15分。 |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第3.6.1項補充: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還應查詢以下網站對投標人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相關網站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應查詢的信息如下: (1)“信用中國”、“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投標人失信信息進行核實; (2)“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投標人股東信息進行核實; 若上述需要核實的信息在評標期間無法查詢,評標委員會以投標文件中所附截圖為準。投標人應保證其提供截圖的真實性,若招標人在評標期間,簽訂合同前、合同實施期間的任一時期發(fā)現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3.5.11的規(guī)定處理,請投標人仔細閱讀。 |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技術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第一個信封評分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6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2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C。
3.2.2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C。
3.2.4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3.2.5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少于3個且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3.2.4項規(guī)定數量的,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詳細評審,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
3.3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4.3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3)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
3.5.2評標委員會發(fā)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
3.6.2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評標結果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投標注意事項:投標操作須知
附件:
招標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