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技術服務
詢比采購公告
本采購項目點擊登錄查看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技術服務 已通過 點擊登錄查看2025年第6次項目經理辦公會會議審議,項目資金已落實,采購人為 點擊登錄查看。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2.1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技術服務采購。
2.2項目概況:
姚南高速公路第四施工總承包部承建ZK24+967.388(YK24+976.035)~K35+927.171段(含紅土門樞紐1處互通、南華連接線)長10.7km施工范圍內的路基、橋涵、沿線設施工程、取棄土場綠化恢復以及施工過程中的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等;K19+900~K35+927.171段(含紅土門樞紐1處互通、南華連接線),主線長15.932km的路面工程以及施工過程中的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等。
姚南高速公路第四施工總承包部臨時用地包含拌合站、職民工駐地、鋼筋加工場、進場道路、棄土場等(包含林地、土地及其它地類)用地,共4個批次土地報件地和2個棄土場用地,面積共計885.8625畝。耕地現(xiàn)階段已恢復種植條件,移交群眾恢復種植;林地植被恢復已從幼年林進入生長林階段;配套的原有路、渠、涵、埂功能已經完善,具備組織臨時用地竣工驗收條件(楚雄州****
3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3.1采購范圍:點擊登錄查看土建施工段落范圍內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技術服務
3.2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直至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通過,取得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出具的驗收合格報告,臨時用地復墾保證金退回采購人賬戶止。
3.3服務地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3.4質量要求:依據《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自然資規(guī) 〔2024〕3號)、《云南省土地整治項目驗收規(guī)程》等國家相關行業(yè)標準編制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相關資料,確保姚南高速公路第四施工總承包部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順利通過,協(xié)助采購人順利退回臨時用地復墾保證金。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應收集、提供資料清單如下:
1.土地復墾驗收確認申請書
2.項目所在地的自然部門審核意見
3.專家驗收意見
4.原批復的土地復墾方案和土地復墾方案批復文
5.土地復墾設計文件
6.施工合同
7.土地復墾施工總結報告
8.監(jiān)理總結報告
9.監(jiān)理質量評定報告
10.單體、單元工程質量驗收表
11.單體工程簽收單
12.單元工程驗收確認書
13.土地復墾驗收報告
14.現(xiàn)場照片(施工前、中、后)、錄像等影像資料
15.竣工圖、竣工驗收報告
16.工程量復核及耕地質量評定報告(有農村局意見)
17.土地復墾費用審計報告
18.復墾為林地的提供林草局驗收意見
19.民意滿意度調查表
20.復墾后歸還村組、農戶接收確認表
21.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
22.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復文件
供應商應根據原有《臨時用地復墾方案》及相關資料,結合現(xiàn)場臨時用地復墾實際情況,出具對應情況說明,完成必要的《臨時用地復墾方案》變更,并提供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相關技術咨詢、指導服務,編制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其他相關資料、報告,幫助及指導采購人組織預驗收相關工作,協(xié)助退回復墾保證金。
3.5合同包劃分:1個合同包
3.6其他:本次技術服務詢比采購采用不含稅固定單價模式,擬選擇價格低、資質信譽良好、質量優(yōu)秀、服務能力強的單位作為服務單位,并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報價已包含技術服務單位為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產生的除稅金外的一切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措施費、企業(yè)管理費、規(guī)費、利潤等全部費用以及由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員設備進出場費、技術服務期間發(fā)生的階段性停置費、保險費、風險費、管理協(xié)調費用和所有可能發(fā)生的其他費用。臨時用地復墾竣工驗收面積為暫估數(shù)量,最終根據經采購人確認的實際完成數(shù)量據實結算。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技術服務單位履行合同項下全部義務,采購方不再支付除稅金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單價不予調整。
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為具有有效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的法定證明文件)。
4.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最低要求:
4.1.1資質最低要求:具備乙級及以上測繪資質證書。
4.1.2財務最低要求: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應保持正常狀態(tài),無破產或被兼并情況。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能力。
4.1.3業(yè)績最低要求:近5年內具有類似技術服務2項(含)以上業(yè)績。
4.1.4信譽最低要求:供應商未受到責令停產、停業(yè)的行政處罰或未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的情況;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鏈接網站“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4.1.5主要人員最低要求:(1)擬派項目負責人有2個及以上類似項目的類似工作經歷;(2)主要技術人員有1個及以上類似項目的類似工作經歷;(3)其他人員滿足進度要求。
4.2本次采購□接受 √不接受聯(lián)合體。
4.3每個供應商最多可對 1 個合同包進行響應,且最多允許成交 1 個合同包。成交后不允許違法、違規(guī)分包或轉包。
4.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響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個項目(合同包)響應,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無效。
5采購文件的獲取
5.1凡明確參加本項目響應的供應商,請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 16 時 00 分起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10 時 00 分前登錄云南省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以下簡稱“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網址:https:****,下同)獲取電子采購文件。
5.2獲取詢比采購文件的流程
(1)登錄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在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的“首頁→供應商登錄”端口登錄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進入供應商平臺“招標報名→對應詢比采購項目→報名”確認參與報名,并按照詢比采購公告第5.3款的要求上傳相關資料。
5.3獲取詢比采購文件所需資料
詢比采購文件獲取登記表彩色掃描件(格式詳見本章“詢比采購公告附件:詢比采購文件獲取登記表”)、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的法定證明文件)彩色掃描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彩色掃描件、企業(yè)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開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彩色掃描件一套,以上資料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6.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5 年 8 月 8 日 14 時 30 分;
6.2網上遞交網址為:https:****(上傳方式詳見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幫助中心”),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有效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應自行下載已上傳成功的電子響應文件,并進行查看、解密和核驗響應文件,以確保上傳電子響應文件的正確性,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可辨。
注:供應商逾期上傳或未成功上傳的響應文件,視為撤回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不予受理,由此帶來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7.1響應文件開啟方式:□網上智能開標及遠程解密 √現(xiàn)場開標及現(xiàn)場解密。
7.2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開啟時間:同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開啟地點: 云南省昆明市****
7.3注意事項
(1)若采用網上智能開標及遠程解密方式的,供應商需在響應截止時間前提前登錄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找到對應采購項目進入“網上開標室”進行“簽到”(“供應商平臺→供應商簽到→對應詢比采購項目→簽到”),根據網上遠程解密、開啟的要求,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簽到、在線解密、開啟一覽表確認等相關操作(“供應商平臺→投標/響應→已報價→對應詢比采購項目→查看→解密”),本項目解密時間為 30 分鐘。若供應商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以上相關操作,則視為撤銷其響應文件,不再進入評審階段。
(2)因開啟系統(tǒng)、開啟現(xiàn)場網絡、設備及其他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正常解密響應文件的,經采購人核實同意后,可再次下達網上解密指令來延長解密時間。
(3)開標過程中如有問題,可以在線提出異議,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給予回復。在規(guī)定的異議詢問時間內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對開啟結果無異議。
(4)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已具備在線加密功能,響應人在響應文件上傳前無須對響應文件進行加密,若因響應人自行加密后導致響應文件無法進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開的或因供應商原因不按時參加開標會,視為撤銷響應文件,由此帶來的后果由響應人自行承擔。
本項目詢比采購公告在云南省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采購數(shù)字化平臺(網址:https:****/)上發(fā)布,對在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評審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采購人:姚南高速公路第四施工總承包部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郵政編碼: 675000
聯(lián)系人: 岳喜玲
電 話: ****
電子郵箱: ****@qq.com
2025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