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晉江市****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出讓單位)決定公開掛牌出讓 5 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詳見附表) 二、申請人范圍及資格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在“網上交易系統”申請參加競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只準獨立競買。 晉江市**** (二)上述5宗地塊的競買保證金均為3萬元/畝(折45元/平方米),交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11時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掛牌出讓文件規(guī)定的幣種為人民幣。未成交者的保證金可按規(guī)定予以退還(不計利息),成交者的保證金轉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價款。但預申請人或其他競買人不按規(guī)定參加擬出讓宗地競買的,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掛牌的方式進行。 競買申請人登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提出競買申請,經出讓單位審查確認,獲得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的競買號和初始交易密碼,在規(guī)定的期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和競買等。 2、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于或大于掛牌起始價,之后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不要求按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報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掛牌出讓活動的時間 1.競買申請的報名起始時間: **** 9時0分0秒 至 **** 11時0分0秒 2.掛牌交易期限: **** 9時0分0秒 至 **** 11時0分0秒 3.繳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 **** 11時0分0秒 4.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其他事項 (一)交地方式為我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個月內按現狀土地條件交地。 (二)上述5宗工業(yè)用地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應立即分別與晉江經濟開發(fā)區(qū)**** (三)掛牌出讓成交后,競得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持網上注冊競買申請所需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到我局簽訂《成交確認書》。 (四)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日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應在晉江市行政區(qū)域內設立獨立核算企業(yè)(已在晉江市設立的除外)對用地進行建設,用地建設所產生的稅費必須在晉江市交納。土地競得人應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xù),并由新公司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合同補充條款。 (六)掛牌成交價款即該地塊的總地價,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土地出讓價款。成交價款不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契稅和其他相關稅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契稅和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guī)定另行繳納。 (七)土地競得人應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內開工,開工之日起兩年內竣工。 (八)土地競得人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前完成項目核準(備案)、環(huán)境影響評價、項目使用林地審核等審批手續(xù)。 (九)在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前未取得項目核準(備案)、環(huán)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的,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在扣除由競買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土地出讓金的30%后,退還其余已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不計利息)。 (十)土地競得人未取得項目核準(備案)、環(huán)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的,不得辦理抵押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