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集團新疆公司
煤炭線上競價銷售公告
(編號:****)
為進一步提高服務市場能力,擴大市場受眾,新疆豫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擬在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臺(以下簡稱交易平臺)對伊犁永寧煤業(y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寧煤業(yè))的豫新末煤進行網(wǎng)上公開競價銷售,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邀請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報名參加。
一、交易商品
公司 | 品種 | 礦別 | 數(shù)量(噸) |
新疆豫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豫新末煤 | 永寧煤業(yè) | 10000 |
二、資格要求
在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臺賬號注冊的實名認證煤炭經營、消費企業(yè)。
三、交易平臺
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臺(https:****)
四、交易商品參考質量指標
序號 | 煤種 | 品種 | 質量指標 |
A場次 | 動力煤 | 豫新末煤 | 全水分(Mt)≤22%、灰分(Ad)≤18%、低位發(fā)熱量(Qnet.ar)≥4700kcal/Kg。 |
備注:礦點自行取樣化驗,具體合同質量標準:以礦點實際質量為準。
五、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商品類別 | 數(shù)量(噸) | 價格類型 | 基價(元/噸) | 產地 | 提貨地 | 提貨方式 |
A場次 | 10000 | 現(xiàn)匯含稅出礦價 | 170 | 新疆伊寧縣 | 永寧煤業(yè) | 自提 |
六、時間安排及競價規(guī)則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各場次常規(guī)競價交易時間截止前。
報名方式:有意參與競價銷售交易的企業(yè)通過登錄電商平臺(https:****),查看本公告報名。
咨詢電話:****;
2.競價銷售交易時間
A場次:2025年 7月 30日 11:00
3.競價規(guī)則
(1)場次每次報價的最小競買加價幅度為 1元/噸。
(2)場次每次競價的最小下單量為 200噸,單筆最大摘單量為 5000噸。
(3)本次競價交易采用延時分量競價交易方式:
①常規(guī)交易時間為 10分鐘,若無出價,則流單;有出價,10分鐘后系統(tǒng)自動延時 2分鐘;
②在交易延時階段,若有摘單,系統(tǒng)自動重新開始 2分鐘延時倒計時,直至 2分鐘延時階段內無出價時,本場次競價交易結束,交易系統(tǒng)按照“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出價數(shù)量不受限制,同一場次一人可以有多個持有數(shù)量和報價,成交后以多個持有數(shù)量,報價和掛牌方簽署合同”的原則,以成交數(shù)量與價格自動生成交易結果。
(4)競價期間,報名單位數(shù)量少于 3家,則不能出價,視為該場次流拍。
七、相關事項
1.實行交易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制度
(1)交易保證金繳納方式:會員通過交易平臺綁定銀行賬戶進行保證金“入金”操作,并在參與交易中凍結相應的資金作為交易保證金。
(2)為確保交易順利開展,參與 A場次競價銷售交易的交易會員均須繳納交易保證金 5000元/場次,未成交會員在本場次競拍結束后隨即釋放交易保證金;成交會員在本場次競拍結束后將自動將交易保證金轉化為履約保證金并凍結。
(3)參與競價銷售交易的交易會員需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臺一次性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逾期未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的企業(yè)將無法參與競價銷售交易。
(4)在規(guī)定提貨期限內,成交用戶應履行以下內容:
①成交后,買受人現(xiàn)匯預付貨款到出賣人指定賬戶;②實際提貨履約量完成競拍成交數(shù)量的 90-110%,即可視為全部履行,交易雙方確認無任何異議,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
(5)因礦井生產條件變化、資源不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無法進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按成交價格及實際數(shù)量結算,并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
(6)競價成交企業(yè)未按合同履約,將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造成嚴重后果的,列入交易平臺黑名單,禁止交易。
2.當競價銷售結束時,交易系統(tǒng)以成交量與價格自動生成交易結果。交易平臺將發(fā)布競價交易結果公告,并電話通知成交企業(yè)。競價銷售交易結束后,未成交企業(yè)的交易保證金將通過電商平臺自動退還。
3.競價銷售交易成功后,競價成交企業(yè)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業(yè)拒絕簽訂或執(zhí)行煤炭交易合同,將扣除違約方的全部交易保證金賠償履約方,發(fā)運量按成交價格結算。
4.提貨地點及方式
A場次提貨地點:伊犁永寧煤業(yè)化工有限公司。
提貨方式:礦點自提。
提貨期限:2025年 7月 30日-2025年 8月 13日。
5.貨款收取及結算方式
貨款收取:預付貨款收取全部電匯,若支付電子銀行承兌,按合同約定加價執(zhí)行。
結算方式為:含稅出礦價,結算數(shù)量以噸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shù)。結算金額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shù)。
6.質量和數(shù)量驗收標準及方法:煤炭質量和數(shù)量以出賣人化驗和計量為結算依據(jù)。如出現(xiàn)質量、計量異議,由買受人在汽車未駛出提貨礦點之前提出,雙方協(xié)商解決,汽車駛出提貨礦點之前未提出的,視為買受人無異議。
7.具體執(zhí)行過程中的相關事項,由交易雙方協(xié)商,在簽訂的煤炭交易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8.如因黑客攻擊、系統(tǒng)故障、服務器故障等原因,導致競價中斷或無法正常進行的,則該場次的競價程序無效,且本交易平臺有權對該場次競價全權進行處理,任何交易會員均無權干涉。
9.參與競價銷售的用戶視為同意以上所有內容及條款。
八、聯(lián)系方式
交易平臺服務熱線:400-620-2211(轉 1)
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話:****
韓凌 電話:****
監(jiān)督人:李明港 電話:15688397777
2025年 7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