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省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辦法(試行)》(蘇教師〔2002〕15號)的有關精神,點擊登錄查看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按照法定的條件、標準、辦法及程序,對已依法受理申請材料的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進行了資格審查評議。審查合格的人員,點擊登錄查看依法認定其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第二批教師資格認定相關材料將按申請人在“蘇服辦”APP上填寫的郵遞信息于7月29日郵寄給本人,郵寄材料包括1本教師資格證和1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證請申請人妥善保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及時存入本人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