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工程名稱 | 廈門新機場片區(qū)**** | 招標階段 | 勘察設計 | |||||||||||||||||||||||||
修改、澄清紀要補充內容如下: 1、 本項目招標文件第四章定標方案的“定標方案前附表”中實力要素第一項子要素內容“擬派團隊實力”的內容及證明材料要求修改為: 子要素內容:擬派管理團隊人員情況(除項目負責人和分項負責人(若有要求)外); 證明材料要求:1.應附上管理團隊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和分項負責人(若有要求)外)身份證和相關證件的原件掃描件以及社?;蚨悇諜C構開具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的三個月內出具的繳費時間連續(xù)六個月及以上的社保有效證明材料掃描件。2.投標人所提供的項目管理人員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全員全程到場,接受合同條款對未到場人員對應崗位的處罰。注:①同一名人員的同一類型證書以最高等級證書計算一次,不重復計取;②相關證明材料須按匯總表中人員名單的順序排列。③技術職稱專業(yè)(如有提供)以職稱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如職稱證上無專業(yè)名稱,以畢業(yè)證書中所列的專業(yè)為準。④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須加蓋投標人電子公章?!?/p> 二、本項目招標文件第四章定標方案的“定標方案前附表”中實力要素第三項子要素內容“勘察設計方案”,因勘察設計方案為暗標評審,投標人無需在投標文件中的“定標要素情況表”節(jié)點上傳勘察設計方案。 三、本項目管理團隊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和分項負責人(若有要求)外)要求如下:
4、 本項目刪除招標文件 第五章 合同附件格式的第三節(jié)“附件三 分項負責人最低要求”。 5、 本項目開標時間修改為:****上午10時15分。 (以下無正文) 招標文件原內容若與本答疑(紀要)內容沖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內容為準。 | ||||||||||||||||||||||||||||
招標人: (蓋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 |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