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0號道路運輸業(yè)務申請受理暨征求意見通知書
各相關申請人及利害關系人:
一、各相關申請人于近期提出道路運輸業(yè)務申請,經(jīng)審查,申請事項屬于本機構職責范圍,申請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和形式,決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詳見附件:2025年交通運輸業(yè)務申請受理公示(第20批)。
二、各利害關系人發(fā)現(xiàn)已受理的申請事項直接關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請于本通知書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必須客觀、真實。逾期未提出意見的,視為無意見。
陳述和申辯人為法人的,陳述申辯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陳述和申辯人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陳述申辯書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否則視同為意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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